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2227-2015 船用工作救生衣.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闭孔型发泡材料或其他等效材料为浮力材料的船用工作救生衣(以下简称救生衣)

的标记示例、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湖泊和海上船舶及涉水结构物上工作人员水上作业用救生衣的设计、制造与验

收。旅游、休闲等其他近水或水上活动用救生衣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5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5714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海水色牢度

GB/T 843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气候色牢度:氙弧

GB/T 26086—2010 救生设备用反光膜

GB/T 32234.8—2015 个人浮力设备 第8部分:附件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ISO
12402-

8:2006,IDT)

ISO 9227:2012 人造环境中的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Corrosion tests in
artificial atmospheres—

Salt spray test)

3 标记示例

救生衣标记为:

工作救生衣 GB/T 32234.8—2015

4 要求

4.1 材料

4.1.1 包布、缚带和缝线

4.1.1.1 包布应耐日晒、不易褪色,色牢度应符合 GB/T
250—2008 和 GB/T 251—2008 规定的下列 要求:

a) 抗光照性能不低于5级;

b) 抗摩擦性能不低于3级;

c) 抗海水性能不低于4级。

4.1.1.2 包布、缚带和缝线的抗拉强度要求按表1。

GB/T 32227—2015

1 包布、缚带和缝线的抗拉强度

序号

材料名称

项目名称

要求

1

包布

抗拉强度(径向、纬向)

≥784 N/50 mm

2

缚带

抗拉强度

每根不低于882 N

3

缝线

抗拉强度

每根不低于19.6 N

4.1.2 浮力材料

4.1.2.1
经历10个温度循环后,浮力材料应无收缩、破裂、膨胀、熔化等结构上的损坏。

4.1.2.2 浸 水 1 d 和 7 d
后,未经过柴油浸泡的浮力材料的浮力损失应不大于5%,经过柴油浸泡的浮
力材料的浮力损失应不大于10%,且应无皱缩、开裂、膨胀、分解等损坏迹象。

4.1.3 逆向反光带

逆向反光带的材料应符合 GB/T 26086—2010 的要求。

4.1.4 主要扣具

4.1.4.1 扣具挂重882 N, 历时30 min
后应无破裂、变形或滑动超过25 mm。

4.1.4.2 金属材质或具有裸露金属的扣具,经历160 h
盐雾后,金属部件应无锈蚀。

4.2 外观

4.2.1 救生衣的包布颜色应为橙红色。

4.2.2 救生衣表面应有明显的"工作救生衣"字样。

4.2.3 救生衣应能两面穿着或明显只能单面穿着。

4.2.4 救生衣的系固应采用快速系固方式。

4.2.5 救生衣配件应无尖角、毛刺等导致穿着者受伤的缺陷。

4.2.6
穿着救生衣的人员在水中处于静平衡状态时,救生衣上的逆反光材料露出水面的面积应不小于

200 cm²。 两面穿着的救生衣,两面均应满足此要求。

4.3 加工质量

4.3.1 救生衣包布的缝边向里折进应不小于10 mm。

4.3.2 救生衣的明缝线距边缘应不小于1 mm, 且缝线应无跳针。

4.3.3 救生衣机缝线密度每50 mm 长度应不少于16针。缝线端头应打回结。

4.3.4 缚带端头镶于包布的长度应不小于30 mm。
绱缚带应用不少于3趟缝线等方法加固。

4.4 哨笛

4.4.1 救生衣上应配备声音响度(声压级)达到100 dB 的哨笛 一 只。

4.4.2
哨笛的材料应是非金属,表面无毛刺,且不依赖任何移动物体能发出声响。

4.4.3 哨笛在浸于淡水后应能立即在空气中发出声音。

4.4.4
哨笛用细索系固在救生衣上,放置位置不应影响救生衣的性能,且穿戴者的双手应都能使用。

4.4.5 细索的强度应满足 GB/T 32234.8—2015 中5 . 2的要求。

GB/T 32227—2015

4.5 耐高低温

在承受10个高低温循环后,救生衣应无皱缩、开裂、膨胀、分解等损坏,外观应无变化。

4.6 浮力损失

救生衣浸入淡水中24 h 后的浮力应不小于74 N。

4.7 耐燃烧

救生衣过火2 s 后,继续燃烧时间应不超过6 s 或无继续熔化。

4.8 强度

4.8.1 救生衣衣身在1764 N 的作用力下持续30 min 应无损坏。

4.8.2 救生衣肩部在882 N 的作用力下持续30 min 应无损坏。

4.9 浮态

受试人员穿着救生衣在水中应竖直或后倾,且口部露出水面,应无将受试者面部浸入水中的倾向。

4.10 跳水

受试人员从高度不低于4.5 m
处跳入水中应不受伤害,且救生衣应无移位和损坏。

5 试验方法

5.1 材料

5.1.1 包布、缚带和缝线

5.1.1.1 包布的色牢度试验方法如下:

a) 按 GB/T 8430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气候色牢度试验;

b) 按 GB/T3920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摩擦色牢度试验;

c) 按 GB/T 5714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海水色牢度试验。

若可提供有相应检验项目的材料质量证明,试验可以免做。

5.1.1.2
下列试样在温度为20℃,相对湿度为65%的环境中存放24 h
后,使用等速试验机先对试样施 加 2 N 的预张力,再以300 mm/min
的速度拉伸,记录试样断裂时的拉力,并计算平均抗拉强度:

a) 包布试样尺寸为200 mm×50 mm,径向、纬向各5个;

b) 缚带试样长度为500 mm, 数量5根;

c) 缝线试样长度为500 mm, 数量5根。

若可提供有相应检验项目的材料质量证明,试验可以免做。

5.1.2 浮力材料

5.1.2.1 救生衣浮力材料高低温稳定性试验的步骤为:

a)
按5.5规定的试验步骤,取6个试样进行10个高低温循环试验,试样的长度和宽度均为

300 mm、厚度同所评定材料的厚度。当材料厚度为16 mm
或更薄时,应叠成几层,使得试样 厚度接近25 mm,
试样状态应与最终产品预计使用的状态相当;

b) 在10个循环结束后,检查试样外部质量;

GB/T 32227—2015

c) 取两个经过试验的试样切开,检查内部结构质量。

若可提供有相应检验项目的材料质量证明,试验可以免做。

5.1.2.2 救生衣浮力材料浮力损失试验按下列步骤进行:

a) 取经过上述高低温循环试验后未切开且浸入0#柴油100 mm 处历时24 h
后的两个试样,以及 未经任何试验的两个试样作浮力损失试验;

b) 试样应浸入淡水下1.25 m, 历 时 7 d;

c) 在浸水1 d 后及7 d 后,分别测量并记录每一试样的浮力W₁ 及 W;

d) 试样浮力损失 W 损失按式(1)计算:

W 失 =(W₁-W₇)/(W 网 -W₁)×100% …………………… (1)

式中:

W 损失——浮力损失的数值;

W₁ — 浮力材料置入不吸水网篮浸入水中1 d 的浮力的数值,单位为牛顿(N); W₁
— 浮力材料置入不吸水网篮浸入水中7 d 的浮力的数值,单位为牛顿(N);

W 网—-不吸水网篮的浮力的数值,单位为牛顿(N)。

5.1.3 逆向反光带

以检查材料质量证明的方式检验救生衣逆向反光带的材料。

5.1.4 主要扣具

5.1.4.1 每个扣具试样两端均配置辅助缚带。

5.1.4.2 取5个试样,在缚带上做出标记,
一条缚带连结固定到某一高处,在下面的缚带上施加882 N 的载荷,见图1,历时30
min 后测量滑移距离,并计算平均滑移距离。

style="width:1.91333in;height:4.26668in" />

说明:

1——缚带;

2——缚带上的标记;

3 — -载荷。

1 滑移试验示意图

5.1.4.3 按 ISO 9227:2012 规定的方法进行160 h
的盐雾试验后,检查金属部件。

5.2 外观

5.2.1 用目视的方法,检查救生衣的外观质量。

GB/T 32227—2015

5.2.2 用量具检查反光材料的面积。

5.3 加工质量

用目视方法和常规量具检查救生衣加工质量。

5.4 哨笛

5.4.1
取3个哨笛试样,在无风的空旷环境下,由一个20岁~30岁的人吹响,在距离为(5±0.1)m
处 测量声音大小。

5.4.2 通过目视、手摸及实试的方法检查哨笛。

5.4.3 哨笛放入淡水后取出,立即在空气中实吹。

5.4.4 通过目测及受试者实试的方法检查哨笛。

5.4.5 用检查材质证书的方法检查细索的强度。

5.5 耐高低温

将两个试样交替地放置在最低温度为65℃的高温环境下和最高温度为一30℃的低温环境下历时

8h。 交替循环无需一个接一个进行,下列程序为重复一个高低温循环试验:

a) 将救生衣放入温室,在最低温度为65℃的高温的环境中,连续8 h;

b) 8h 后,将试样从温室中取出,并在20℃±3℃的条件下敞开放置到第二天;

c) 将救生衣放入冷室,在最高温度为一30℃的低温的环境中,连续8 h;

d) 8h 后,将试样从冷室中取出,并在20℃±3℃的条件下敞开放置到第二天。
重复10个上述高低温循环试验后,检查救生衣外观。

5.6 浮力损失

将救生衣装入不吸水网篮浸没在淡水水面下100 mm,24h
后,按下列步骤测量并计算浮力:

a) 将精度1 N
的测力计置于水池上方,不吸水网篮浸没水中并挂在测力计上,记录浮力W 网;

b) 将救生衣放入不吸水网篮中,浸没水中并挂在测力计上,记录救生衣浸水24
h 后的浮力W;

c) 救生衣浮力W 按式(2)计算:

W 浮 =WM—W₁ …………………… (2)

式中:

W—— 救生衣浮力的数值,单位为牛顿(N);

W 网——不吸水网篮的浮力的数值,单位为牛顿(N);

W₁—— 救生衣置入不吸水网篮浸入水中24h 的浮力的数值,单位为牛顿(N)。

5.7 耐燃烧

将一个300 mm×350 mm×60mm 的试验盘置于无风处,在试验盘里装入10 mm
深的淡水,接着

倒入汽油,使总深度不低于40 mm。 点燃汽油使其燃烧30 s。
然后,使救生衣的下端高出试验盘上边 缘250 mm,
以直立、向前、自由吊起的状态将救生衣移过火焰,救生衣过火时间应为2
s,离开火焰后检

查救生衣外观。

5.8 强度

5.8.1 衣身强度

将救生衣浸在水中2min,
然后取出按实际人员穿着的方法扣好并挂起。在扣好缚带的救生衣衣

GB/T 32227—2015

身部分施加1764 N 的作用力,见图2,并保持30 min。

style="width:1.78652in;height:4.2801in" />

a) 背心式工作救生衣

说明:

C——筒体(直径为125 mm);

G— 试验载荷。

style="width:2.12667in;height:3.91336in" />

b) 套头式工作救生衣

2 救生衣衣身强度试验示意图

5.8.2 肩部强度试验

将救生衣浸在水中2 min,
然后取出并按实际人员穿着的方法系紧在拟人模型上,模型及主要尺寸

见图3,在救生衣的肩部施加不小于882 N 的作用力,见图4,并保持30 min。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4.6599in;height:5.43994in" />

3 救生衣肩部提拉部位试验模型

style="width:1.82664in;height:4.11334in" />GB/T 32227—2015

style="width:2.11991in;height:4.11334in" />

a) 背心式工作救生衣 b) 套头式工作救生衣

说明:

C—— 筒体(直径为125 mm);

G— 试验载荷。

4 救生衣肩部强度试验示意图

5.9 浮态

5.9.1 参与试验的体格健全受试者应不少于6名,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受试人员的身高和体重要求按表2的规定。

2 受试者要求

身高/m

体重/kg

人数

≥1.40~1.60

<60

各1人

≥60

≥1.60~1.80

<70

≥70

≥1.80

<80

≥80

b) 女性应为1人~2人,且每档身高应不多于1人。

c) 受试者应穿着日常衣服受试,并改穿恶劣天气服装重复进行试验。

5.9.2
受试者穿着救生衣在水中采取前倾的姿势,身体放松,双手放在身体两侧,让身体自由转动,稳
定后检查受试人员状态。

5.10 跳水

满足5.9.1要求的受试者穿着救生衣,从高度不低于4.5 m
高处以双脚向下垂直跳落水中。入水时

刻,允许受试者握住救生衣以防止受到伤害。

GB/T 32227—2015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救生衣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6.2 型式检验

6.2.1 救生衣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定型);

b) 结构、材料、工艺等有重大变动,足以影响产品性能或质量;

c) 批量生产后每隔4年;

d) 产品停产2年以上,恢复生产;

e) 主管检查机构有要求。

6.2.2 救生衣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按表3。

3 救生衣检验项目及顺序

序号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1

材料

4.1

5.1

2

外观

4.2

5.2

3

加工质量

4.3

5.3

4

哨笛

4.4

5.4

5

耐高低温

4.5

5.5

6

浮力损失

4.6

5.6

7

耐燃烧

4.7

5.7

8

强度

4.8

5.8

9

浮态

4.9

5.9

10

跳水

4.10

5.10

注:●必检项目; —不检项目。

6.2.3 救生衣型式检验样品数量为6件。

6.2.4
所有试样的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时,判定救生衣型式检验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
定救生衣型式检验不合格。

6.3 出厂检验

6.3.1 救生衣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及顺序按表3。

6.3.2
救生衣外观和加工质量要求应逐件检验;材料和浮力进行抽样检验,同工艺、同材料、连续生产
的救生衣为一批,每批为2000件,不足2000件按一批计。抽样数量取批量的2%,若抽样少于2件
时,则取2件。

6.3.3
所有产品的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时,判定救生衣出厂检验合格。若外观和加工质量不符合要
求,则允许修复后复验。若复验符合要求,则仍判定该件救生衣出厂检验项目合格;若复验仍不符合要
求,则判定该件救生衣出厂检验不合格。对于试验抽样,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判定该批救生衣出厂检验

GB/T 32227—2015

不合格。若浮力不符合要求,则应加倍取样进行复验。若复验符合要求,则仍判定该批救生衣出厂检验

合格;若复验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救生衣出厂检验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出厂合格的救生衣应加上标志,标志的内容应包括:

a) 救生衣名称和型号;

b) 标准号;

c) 检验机构检验标志;

d) 救生衣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识;

e) 制造厂印记、制造编号、制造日期及批号。

7.2 包装和运输

救生衣的包装应防止遭受雨雪侵蚀,且在运输中不受损坏。

7.3 贮存

救生衣应存放在干燥的库房内,且应不受挤压。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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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3034-2023 柳兰栽培技术规程 四川省.pdf